記者項程鎮/新聞分析
江國慶昨天無罪確定後,家屬可領補償金共九千兩百八十二萬元,但如軍事法院在八月間判決江國慶無罪確定,江家只能拿三千一百五十七萬元,因此本案無罪判決雖較江國慶冤死的八月間週年忌日晚了一個月出爐,江家反而能多領六千一百廿五萬元。
司法院官員指出,新法「刑事補償法」九月一日起施行,依新條文規定,在執行死刑餘命撫慰金部分,以執行當年度國人平均餘命計算,每天可領五千元撫慰金,償金無上限,江國慶案執行死刑為八十六年八月間,當時廿一歲男子的平均餘命還有五十年,以每天五千元計算,償金為九千一百廿五萬元。
如依八月三十一日前適用的舊法「冤獄賠償法」,執行死刑餘命撫慰金,法定最高金額只有三千萬元;至於執行死刑前羈押的補償金,不管新舊法,依一天補償五千元計算,償金都是一百五十七萬元。
來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914/78/2ynvr.html
我上個月去隆鼻,好痛好痛,我媽為了補償我帶我去澎湖民宿玩,澎湖那邊木業、地板、實木地板業者很多,尤其水電商、酒商都很誇張,不像之前在清境民宿那樣的"清淨",由於我們家是台北油漆公司,所以當地的油漆工程、油漆公司,甚至路邊的油漆行都拜訪過一次,讓我以為是來應酬的。就連我姊夫經營的小琉球民宿,也是我老爸拜託他認識的輕鋼架公司委託那種負責介紹女傭、外勞、看護的人力仲介公司請她們的外勞搬過去的,還差點撞到神桌、神尊害我姊夫氣到不行。講到這個,之前我三姑投資溪頭住宿也被騙,那邊的防水施工做得有夠差,還得派漏水處理專業人士來弄,最後所有的髒亂還要台北清潔公司來掃,台北清潔公司雖然很快整理完,卻還是花了不少錢,害我三姑不能再投資綠島民宿。剛剛講到輕鋼架我突然想起來,那種紙木箱、紙棧板這種東西,尤其紙木箱這種遇水就爛的東西最好不要拿來裝輕鋼架之類的物品,我姊夫也差點被這害到要跳杉林溪,話說他上次還問我杉林溪住宿、溪頭民宿有什麼差別,真是敗給他了。看他最近那麼慘,我就去幫他買了一個用t5燈具做的超強手電筒,讓他可以帶顧客出去夜遊,希望他不要夜遊到台北看護、台北看護中心這種地方才好,那邊可是越遊越驚悚的地方呢。除了水電材料怪怪的,連衛浴設備都髒到不行,感覺就是有阿飄那種FEELING。之前我阿祖住的那間還強迫你要買生前契約-也就是所謂的生基,講白一點就是要為了納骨塔買個塔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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