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馬瑞君/台中報導】

妻子動輒鬧自殺,解決方法是「讓她走」?經營金紙店的陳姓男子,不堪結褵卅年的楊姓妻子燒炭、上吊尋短十餘次,且拿光家裡貴重物品離家出走,在家時還得與四名子女輪流看守,老公訴請離婚連子女也維護父親,說「爸爸快要受不了!」法官認為構成婚姻破裂重大破綻,判准離婚。

陳男向法官表示,太太常亂發脾氣,常亂剪他的衣服、照片或無故離家;返家後又將自己鎖在房間內、完全不理家人。直到九十八年,他發現太太在房間內燒炭,幸好及時發覺,才未發生憾事。

從那時候起,只要太太一個人在房間內,他和四個子女就必須輪流看守,但太太仍不顧家人感受,用燒炭、上吊等方式一次次尋短;去年七月,又突然將家中所有現金、金飾等全部攜走無故離家,一周後才返回,又跑到店裡大鬧,要求將房子、土地都過戶給她。

楊女喊冤,稱因丈夫近幾年經常整晚未歸,知道她有憂鬱症後,更是經常用不堪入耳的話數落她,目的就是要離婚。她說,婚後跟著先生打拚,但她九十七年十月車禍住院,對方完全不理會,還辱罵「你不去死,你不趕快去死」、「你死後脹大,就包給『阿雀姨』」(專門承辦屍體入殮工作的人),才會讓她有自我了斷的想法。

但子女卻是站在父親一方,作證「媽媽喜歡挑毛病吵架,甚至說謊;媽媽住院時爸爸都一直在醫院陪她」,兩個大女兒也帶媽媽去看精神科醫師,但媽媽白天睡覺,晚上爸爸回家就開始鬧,還揚言要殺爸爸,「媽媽回家就像陌生人,只過自己的生活。」

四個孩子中三人都已成年,僅有未成年、就讀高一的么子,不贊成父母離婚,因為擔心離婚後,媽媽一人無法生活,但還是希望由父親當他的監護人,要和爸爸一起生活。因而台中地院審理後判決兩人離婚,並將么子監護權交給父親。

台中地院表示,目前已與社會局建立通報機制,家事法庭在審理時,若發現當事人有自殺傾向,會通報社會局,由社工介入關懷。在此案中,已將楊女列有自殺傾向危險族群,通報請社會局注意。


引用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507/4/2r3i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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